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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期间开除是否合理?
放假期间开除是否合理? 本人是一名幼师,于4月25日开始在一所幼儿园里上班。试用期为三个月,如果表现的好试用期也有可能提前,要是不够好也有可能推迟,没有签署任何的合同或是协议。此幼儿园是在每月的15日发工资,而我在5月15日时只拿到了172元钱,他以5月份还没结束,四月份只上了5天所以现在拿的是4月份的工资.还有5月份半个月的工资就是要到6月15的时候发,他说要是你到时候要是没在这上班的话就到下个月的15号会把这半个月的工资算给你,到了7月份幼儿园放假,幼儿园有上暑期班,教师是以轮流的形式上班,第一批老师是在7月3号到7月23第二批老师是安排在了7月25一直到8月12日。8月15 日起所有老师就都开始上班,而我是轮到了7月25的时候开始上班,在6月15日发工资是财务就有说园长说了我7月份就可以转为正式员工。可幼儿园在7月22日时让我去幼儿园,园长就以家长在暑假期间有投诉为由开除我。并只发给我了6月份的工资。可是我问了第一批上暑期班的老师他们都说没有接到过这样的投诉。我想问这样他7月1日到7月22日的工资是否应该给我。还有他这样的做法是否伤害到我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波点(福建)
提问时间:2011-07-23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