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能否共用
一般不能同时主张,但当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反之违约金已足够弥补损失时,就不能要求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违约金是约定的,因此,无约定不能适用违约金条款。损害赔偿是法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只要违约行为造成实际损失,受损害方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2)性质不同。违约金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此时,合同还没有履行,不涉及对方是否违约问题。因此,违约金具有事先确定赔偿数额的性质。赔偿金是在违约行为导致实际损失发生后确定的,具有事后补偿损失的性质。
(3)数额不同。违约金数额可以法定也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由于是违约行为发生之前确定的,与违约行为发生后产生的实际损失会有出入,因此,有关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赔偿金是在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发生后确定的,应当能够与实际损失数额相当。
二、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
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当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另一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补足其差额,违约金与赔偿金之和应等于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
不能同时适用。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话,可以主张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