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是否有效? 本人(小车,全险)在国道上超了一个两轮摩托前行20米后由于刹车踩深 导致后面摩托追尾。对方有驾驶证车无牌照,小腿腓骨发生骨折(不是粉碎性)。当时报了交警 事故现场也没有发生变化。现在交警的意向是让我全责,让我和对方达成一份协议,大概内容就是我同意全责,对方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的保险报销数额为止,保险报销以外的全由他自己承担。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我索赔 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如果本次理赔结束后他再以责任认定书我是全责、他的腿伤复发或者由腿伤引起的其他问题向我索赔,那么这个协议有效吗?谢谢你认真回答,在线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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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往事随风12……(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5-12-02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