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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人力不可抗因素合同纠纷

人力不可抗因素合同纠纷 我父亲是退休老工人,90年代从村委会买得1亩河滩地(是本村果园,受到水淹无法管理,全村每户分摊面积不足5平方米,村委会最后分成几片片买给本村农户,所得资金再分摊农户)。由于以后通路通桥,该地段有了升值空间,2006年我父亲应邀于将200多平方米以8万元的价格卖与乙方做宅基地,有协议、有中间人,但签订协议前已将将该地块出租于第三人,由于租期未到,所以一直未交付乙方使用,对方也曾答应等租期满再接收。2010年该地块由于舟曲8.8特大泥石流而损失,对方要求返还资金,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A(甘肃-陇南)
提问时间:2011-07-22 16: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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