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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人力不可违因素合同纠纷

人力不可违因素合同纠纷 应邀于2006年将村委会拍卖所土地200多平方米以8万元的价格卖与对方做宅基地,有协议、有中间人,但未交付对方使用。2010年该地块由于而损失,对方要求返还资金,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A(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7-21 17: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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