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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在店里的丢了

东西在店里的丢了 因为带包不太方便所以把包寄放在一家常去的店,那里的负责人同意看管,结果回来的时候没了,他找借口不负责任。里面有手机等贵重物,警察来了,就笑嘻嘻的说什么那么点小事。。结果警察草草了事,说不服去法庭。问下那家店要负责么?警察这样办事,真不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Zp4351(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22 03: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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