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负责人招聘,一直未予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也没法工资
公司负责人招聘,一直未予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也没法工资 本人于2015年3月7日接到项目委托负责人陈某的通知进入该公司所属施工项目上班至今,担任专职质量员,项目委托负责人陈某与原告约定月工资7000元,答应工作期限为一年。尽管原告多次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被告一直未予签订,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施工总承包方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后,本人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项目委托负责人陈锁兵以各种借口一再退拖,签一张工资单并按手印要求施工总承包公司从工程款中扣除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可是施工总承包方一直未予理睬。找公司,公司却说 没有招聘本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8978……(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11-28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