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被迫签字把自己的人头费给了前对象
被迫签字把自己的人头费给了前对象 我离婚有两个月了 户口一直没有劈 前对象反对我把户口劈出来 直到这次 他家搬迁 政府说 我也有人头费 我想要回 结果对象全家反对 不给我这个人头费 逼我签字 说我要返回 他家的彩礼钱 办事钱 与户口钱 达到12万 剩下的4万给我 并且 双方父母都签了字 我和他也签了 还有他家那面的村长也签了字 他家邻居 为他家作证 我欠了他家 12万 用人头费顶上 请问 这个协议 成立吗 我是被迫的 如果我不签 我连4万都没有了 户口也没有取出来 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自己彪(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7-2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