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对方拒不提供签字后的事故认定书,我拿我自己这张可以去三分局盖章吗?
对方拒不提供签字后的事故认定书,我拿我自己这张可以去三分局盖章吗? 当时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的全责,我也认,双方都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后来交警又让双方出具交强险保单,对方拿不出来说是忘在家里没有找到,而且她的车上也没有贴交强险的那个贴纸。于是交警给她开了一张罚单说是无法提供交强险保单就要接受这样的处罚。当时对方也没说什么,后来我们找保险公司定损,也去4s店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修理了车,我也付了款。这时她突然跟我说如果不是因为我撞了她交警就不会让她出具交强险保单,也就不会开这张罚单给她,于是要求我替她缴纳那50元的罚款。我认为这完全是她自己的责任与我没有关系所以我坚决不肯,她就威胁我说这样就不提供她自己那份 事故认定书和她的交强险保单给我给我让我无法去三分局盖章,这样交警既不能认定我已处理了事故我也不能找保险公司报账。我还没大学毕业实在没有这方面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请问我能不能拿我自己那份事故认定书去三分局说明情况然后盖章?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nowgu……(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6-12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