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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

关于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 我驾驶摩托车经过一辆停靠在路旁的小汽车时,小汽车车主打开驾驶门,并站在门旁,我的摩托车撞在驾驶门上,应声倒下,而车主看了我一眼后扬长而去。我的右脚脚掌面被划破动脉血管流了200多毫升血,缝了六针。案发时,我记住车牌号码并报了案。事后对方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车走的。请问:责任谁来承担,是不是属于肇事逃逸,怎样赔偿法。(我是一位人民教师,是事发时正放暑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杨1234……(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7-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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