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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

关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 于2010年3月27日15:00至16:00,在广东省从化市龙潭镇106国道聚赛龙工程塑料公司门口(龙潭收费站前约1000米,往广州方向)处,一辆黑色奥迪小轿车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后,造成小面包车是车损人伤,结果丧尽天良的黑色奥迪小轿车竟然不顾人员的死活状况,逃之夭夭。交警告诉受害者说抓不到肇事者。所以请问一下,这样受害者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r5……(广东)
提问时间:2010-04-10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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