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健身卡服务合同纠纷要求继续履行服务
健身卡服务合同纠纷要求继续履行服务 本人是名运动员,以前也从事过健身教练,现在是体育教师。朋友们在健身房健身,器械上都标有危险警示符号,会所内有私人教练,但无卖免费的助理教练,要请教练指导,保护与帮助是收费项目,于是有位朋友给我办了张健身卡,平时下班,周末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健身,保护与帮助,聊聊天什么的。可是会员卡办了不到两周,在我过去洗澡时,前台强行没收了我的卡,说我违反了入会协议上一条“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会所内从事与本会所经营服务有冲突的赢利与非赢利行为,一经本会所单方面确认,有权禁止会员的会籍服务。”他们说我影响他们销售私教课,要求我退卡。而这一条后面写着“在健身房使用任何设施均有可能由于自己或他人的缘故导致会员本身受伤,包括会员本身因为使用设施者之失造成身体损害或财物损失,浩沙健身只提供运动休闲服务---”。健身卡只提供健身设备与环境等硬件服务,健身器械上明明注明危险,又不许他人保护帮助,若想有安全保证就只能请教练么,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属不属于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属于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权,有没有权利强制我退卡?请您给予我帮助,我不想退卡,要求继续履行会籍服务直至到期终止。另外我能否追加强行拿走我会员卡那人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蕊孙珂(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18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