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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工资的咨询

关于产假工资的咨询 律师您好!我本人为侨眷身份,现准备出境生育孩子(头胎)。咨询了合肥市社保局,说按照合肥市当地政府规定,出国生育不享受一切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工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8年,已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连续为我缴纳生育保险7年以上。现咨询结果如下:单位说要找社保局支付,社保局说他们依照合肥地方规定不予发放,要我找单位协调。(据我了解,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像我这样的情况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主张依法得到我应该享受的产假工资吗?要求单位支付还是社保支付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大熊爱兔子(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11-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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