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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的纠纷

劳动的纠纷 我与2010年9月在现在公司上班,岗位仓库账务员(合同签的是事务工作),并签订一份2年合同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在7月4日,先是给我一份调岗降职的签呈,本人未签字,后在7月8日,直接发出调岗通知,(在这期间公司已派人接任本人工作)在7月15日,本人在调岗通知发出后电邮明确表示公司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本人不同意调岗。现在公司以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记过开除我,我想请问公司开除我必需提供什么书面证明,我该怎么办?我有1.降职的书面文件(公司未盖章签字,但因上面涉及其他人,有人证),2.有领导签字的调岗通知3.有本人明确拒绝的邮件,还需要什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丽12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7-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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