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农村自留地使用权流转纠纷
农村自留地使用权流转纠纷 我家的一块山地(在106国道旁),被我们乡镇府当作公家的集体用地“送给”了一个开发商。现在开发商已经把这块地推平在出售地皮了。我们向政府讨个说法,政府人说只能按国家征收的价钱赔付我们5万元。可这块地又不是用于国家修路修桥的,是给私人开发商倒卖地皮。当地政府也是欺负我们老百姓无权无势,随便给我们一个说法就行。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爱小鸟(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1-07-1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