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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上班,晚上十点半关门下班,结果每天基本上都要看着主管的脸色才能下班,有的时候十一点半才能下班

在超市上班,晚上十点半关门下班,结果每天基本上都要看着主管的脸色才能下班,有的时候十一点半才能下班 在超市上班,晚上十点半关门下班,结果每天基本上都要看着主管的脸色才能下班,有的时候十一点半才能下班。管理人员避开加班两个字,只说大家一起走,但已经构成加班事实了,而且还规定谁比领导走的早就要罚十块钱,从来没有加班费。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11-24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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