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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纠纷

电费纠纷 电业局多收我厂电费,他也承认多收,但多收电费额度无法确定,最权威的证据抄表数据和电表均在电业局手中,我多次索要电业局不给,我要想通过法院要回多收的电费,根据谁诉求谁举证的原则,证据在对方手里,我该如何举证?如果电业局把数据和电表销毁了或数据造假(更改抄表记录和电表显示电量),那电业局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多算我厂电费的额度因为证据灭失又如何确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ze6500(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7-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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