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转租店铺电费纠纷
转租店铺电费纠纷 我今年一月份看好一饮品店,3月份付清全部款后接到钥匙,并在原店主的陪同下与房东签好租房合同。3月底,物业收当月水电费,因数额与实际不符,我没交,4月底,我交完3、4月份电费后,物业收款人员不到5分钟又回到我店里,说是我刚交的是12月份的电份,让我交3月份的电费,没有开收据给我。我与原店主联系,原店主说12月份水电费她的店员已经交了,因此我要求物业先将3月份水电费结清,12月份的等原店主到场一起解决。6月初,物业给我收据了,是12月份的,我要3月份的,物业说他们财务已经做账了,没法改,并不止一次警告,再不交3月份电费,就断我水电。原店主以忙为由一直没有到场,并一直坚持说交了,但是没有收据。房东说只能出面协调。
所以,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应怎样处理,如果物业断我店里的水电,我应该怎样用法律手段解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oufay(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06-24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