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不要孩子刚满一周岁我可以告他遗弃罪吗
女方提出离婚,单纯不要孩子的表示,尚不能构成遗弃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次罪名构成犯罪的条件,是客观上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司法实践中,上述条件应当存在 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离家等主观故意加害行为。
女方提出离婚但同意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不构成犯罪主客观要件。
建议协商
一般是不可以的
可以要求讲孩子判给母亲
这种情况不属于遗弃
不属于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