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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一个员工在我公司工作一个月,但是在未辞职的情况下走了。过后半个月向我方所要工资。但是在这半个月中对我方间接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是否该给工资?该给多少?该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dulw(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09-08-13 13:3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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