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商品楼合同问题
二手商品楼合同问题 我于2011年5月16日以我儿子的名义(乙方)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楼与原屋主(甲方)需要办理二手按揭,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价49万,我按时在签订合同前先交了2万定金,又在签订合同当天交了第二期房款125800.00元。在合同的第三条第2小点中是这样写的:2.乙方交清第二期房款后,双方约定在2011年7月15日前由乙方办好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待银行批准乙方的贷款后双方再约定时间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如因乙方个人信用问题及政策变动问题银行不给予贷款从而造成违约及超过银行审批时间,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广东勇哥(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7-16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