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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我丈夫生前借款给别人,借条是2009年6月份写的,规定在2009年9月1日前归还,后因各种原因对方迟迟未归还,2011年7月1日我丈夫不幸因病去世,留下借条给我,可对方就是不肯归还,请问我该如何追讨这笔借款,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JIANGN……(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7-14 20:44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15日 09时18分
你好,可以由你们继承人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注意你们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起诉,否则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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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1-07-14 20:48
还有其他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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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继承人有我、我儿子和婆婆三人,是否必须由我们三人一起起诉,另如追讨回借款这笔款三人如何分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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