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今年6月初我联系河南永城一个工地需要大型工程车拉土搞运输,随后我找到江苏省丰县一个熟人联系车辆,后来他联系到4辆车,7月5号从丰县集结去永城,车行驶到萧县境内时,被交通局以“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为由,每辆车罚款8000元,4辆车合计32000元,由于车主都没带够现金,我为了能确保他们车辆不耽误运输,给他们先行垫付了全部罚款.并且每辆车都给了调车费(路费)500元,其中2辆车已经返还给我调车费,剩下2辆没有返还调车费,以及在车辆罚款期间车主和驾驶员在萧县吃饭住宿等费用合计1000元,后来车到永城工地后干了不到4天都以利润较低不愿干回去了,我想讨回先行垫付的罚款,他们说这是我联系的活应该负责的费用,我现在想起诉他们退还我先期垫付的32000元罚款和两辆车各500元调车费,以及食宿费1000元,我现在有全部罚款票据,还有他们签过字说明我先行垫付的证明,请问我提起民事诉讼应该有胜诉的把握吧,如果起诉是到丰县还是在萧县法院起诉,其中一辆是铜山县的,如果不愿返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的车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火头军(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1-07-14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