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拆迁的产权调换,面积缩水
拆迁的产权调换,面积缩水 同发展商签定的协议书,还有法院的决心书,不需要承担楼梯分摊等公用面积(如与安置房的实际面积与本协议签订的47.48平方有出入,则双方均以3500元补偿给对方)的一个套间,供我们永久安置居住,并作对被拆迁人所在首层房屋的产权调换补偿,我们应得的建筑面积是47.48,但是测出的面积是44.9,公摊是7,合计是52平方,我是否少得2.6平方?判决至今有14年之久,我可否追讨违约金及精神损失费?过去所订补偿金,跟现在的物价指数已翻几番,应该怎样拿回我应有的损失?判决书到现在已有14年,会失效吗?,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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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JjI8053()
提问时间:2011-07-14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