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本人房东,将自己经营的店面转让给租客,并收取了转让费,租客经营三个月后,但房产权是属于妻子,现在夫妻

本人房东,将自己经营的店面转让给租客,并收取了转让费,租客经营三个月后,但房产权是属于妻子,现在夫妻 本人房东,将自己经营的店面转让给租客,并收取了转让费,租客经营三个月后,但房产权是属于妻子,现在夫妻感情不和,我妻子要收回我租出去的店面,只是多次向租客反应,但还没有实际行动,店面租客则起诉要求我退还转让金,并赔偿损失,是否合理,我是否要全额赔偿,还是我转出去了,他多经营三个月了,还是根本不成立呢,因为我妻子还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如果我妻子收了租客钥匙是不是就合理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48083547(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11-21 13:2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