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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纠纷案件

纠纷案件 一女甲农民工在宿舍被偷走一部手机,其女怀疑是对门邻居男乙的妻子偷了自己的手机,遂报110。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与男乙开始激烈争吵女甲要求在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进入男乙家搜查,如果找不出自己的手机,赔偿男乙误工费40元。男乙则表示:为了洗脱贼的罪名,同意进屋搜查,但是如果没有搜到手机,女甲必须公开道歉,并接受误工费40元。当时双方家属均在场,没有搜查证,女甲搜看完没找到手机,男乙的妻子对搜看完无果提出之前协定更高赔偿。遇到以上情况,请问你是女甲怎么处理?能说出调节此矛盾的详细方法更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梅英(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1-07-1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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