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大学生的劳动合同问题
原劳动部只是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该生并非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
2、该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认为应当认定为构成劳动关系,依法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在校学生不是劳动法主体,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你好,我国采取你的是同工同酬原则。如果你跟其他员工一样按照相同的规定和时间上班,你应当享受各种待遇。法律并没有禁止大学生参加工作和订立劳动合同。
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而且就算是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何况最长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也是为六个月。所以你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