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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咨询

保密及竞业限制咨询 您好,我于2010年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但目前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下去了。协议规定劳动合同结束后的2年内不得在同行业担任任何工作,违约赔偿为15万。协议规定如果有争议,在公司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机关提请裁决。协议应为一式两份,但当时签约时公司并未完整填写甲方信息,所以我并没有这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在手里,即我一直未持有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我现在怀孕6个月,身体不适,想要请长假休息,但公司要我停薪留职。请问这个阶段,公司应该负有哪些责任?是否需要给我发放工资?是否需要给我缴纳保险?我目前要如何处理这个状况呢?如果我离职,或者停薪留职,是不是竞业协议都会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CU8167()
提问时间:2011-07-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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