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船员劳务纠纷
船员劳务纠纷 本人于2008年8与厦门海隆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十年的劳动合同,在其公司工作了两年发现公司并没有按承诺实现升职 所以本人与2010年7月自动离职 到2011年四月本人知道公司已将自己除名并往家里发送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声明 但因本人户口和档案被公司扣留 2011年7月我向公司打电话既然和公司脱离关系 公司就应该让我把户口和档案转迁 但是公司要求我赔偿公司31660元的培养费(参加专业培训,支出各项培训费5467.6元、办#理*证*书费1430元,学校支付培养费10000元。2008年6月17日至2009年3月7日期间,公司安排我到“旭维”轮实习,支出实习津贴12410元、上船体检费651元、上下船路费4070元及伙食费15096)的培养费 才能拿走自己的户口和档案 况且当初我离开公司时还有8775元工资被扣留
我想问下 我在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我打官司的话培养费能不能不赔或者少陪? 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出我的户口和档案? 还要请问您这样的案件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还是直接去法院上诉?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请个律师维权需付律师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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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d26()
提问时间:2011-07-12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