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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缴纳超生罚款合法吗?

二次缴纳超生罚款合法吗? 您好,我是1994年出生的,属于超生的,在十多年前时我家接受了2000元的超生罚款,现在地方的居委会又要求二次缴纳罚款,请问这合法吗?而且要求缴纳12000元,已经缴纳过罚款的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金吗?这是否是当地官员的滥用权力?急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蓝色彼岸(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1-07-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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