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没半年,离婚,女方要求归还嫁妆之一的一物件,该物件属于古董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原则上均分。
你好,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若婚后赠送,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你好,1、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可以要求返还。2、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原则上均分。3、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议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你好。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可以要求返还。2、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