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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女方怀孕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坚持要求生下孩子

男女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女方怀孕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坚持要求生下孩子 男女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女方怀孕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坚持要求生下孩子,而且要求男方每月给扶养费2000元,还提出把孩子生下后给自己的亲哥哥扶养,亲哥哥结婚六七年没有孩子,因怀孕期间打过多次不利于胎儿的针,医生建议放弃,女方坚持要生,男方坚持不想要,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5-11-1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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