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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样提起刑事诉讼?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样提起刑事诉讼?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检查机关提起公诉,案子到了法院,我们受害人的钱怎么赔偿?听说是刑事附带民事,我们现在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手续需要什么?是向经理要,还是向县乡地区代理(我侄女,她们介绍是那了提成的呀,不知道百分之几,)要,因为她们当时口头担保了的,现在青海经理监外执行,其他人还消邀自在,听说钱款没追到,福建那边,甘肃久泉那边,个自办案,怎么不联手一起,我不明白,钱若她花完了或追不到的话,我们要求赔偿的话,她有房产,车子什么的,难道我的钱就那么白丢了吗?现在告经理还是告小区代理?手续需要什么怎么写?还有一点是听说那个利息高出百分之三的话不受国家保护,这个存款利息好像是百分之十,这个怎么解读?会不会会我们原打原挨,咎由自取,我相信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在这里听听专家们的意见,这此先深表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合留香(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5-11-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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