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发包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发包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单位与某自然人A签订了道路施工合同,A雇佣了几名农民工,但是现在该A拖欠了一名农民工工资7万元,A先行支付了1万后无法联系,现在农民工将我单位与A一同告上法院,要求我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我想问一下,我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单位与A签订的合同中写道“乙方向甲方交纳20万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万,并于验收合格后退还,”但是事情的情况是并没有收保证金20万, 还有就是 “乙方每次拨付的工程款应首先保证支付农民工劳务费, 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甲方核实后有权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代为支付,” 现在A还有一部分质保金十余万在我单位,我单位能否用质保金来支付农民工?还有就是如果用质保金支付的话,是不是需要A开一份委托代为支付的委托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伏案听雨(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5-11-1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