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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问题? 我是女方,我们现在正申请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期间,男方要求“承担婚生儿子的抚养费(含营养费、生活费、医疗费等),从2011年6月份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付到18周岁止。”但是我不同意,我要求“男方承担婚生儿子的抚养费(含营养费、生活费等),从2011年6月份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儿子的医疗费凭发票双方各负担一半,从儿子上学开始各项学杂费等凭发票双方各支付一半。”请问我可以要求男方医疗费和教育费各支付一半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飘飘PP(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1-07-1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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