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样的讨债合理吗?
这样的讨债合理吗? 我跟我的男友在去年八月份开了个家居用品店,是他投资的,当时他把四万块打到我的账户,因为他不怎么了解,就让我去做。投资金额共四万八,另外八千是他支付给店主的。其中含有一个季度的店租,半年物业管理费,和定金。店铺合同签了我和他的名字,营业执照是他办的。开业之后,他有自己的工作,都没时间打理,什么都让我去做,也是我一人起早贪黑地守着店。只有进货,拿货,退货,对账时他才过来。后来,经营了七个月,他又支付了六个月的租金八千,但是,由于没有钱继续经营下去加上市场不景气和经营不善等问题,做不下去了!我们都有努力寻找解决的办法,但是最终还是钱没赚到,反而亏了,只能把店铺转了出去,拿回了一万块转让费给他。没办法,我也只好去找工作。这时,我们的感情也出现了问题,我提出了分手。他就觉得我骗了他的钱,让我把所以的钱都还他。在开店之前我刚毕业,都没工作,才跟他开店做生意的,当时大家都是为了美好的未来,自愿一起开店的,所以根本没签什么协议。突然让我还钱让我感觉很惊讶!再说亏了又不是我的错,凭什么让我全部承担!后来,他还威胁我说要是不还钱,就告我诈骗罪!真是过分!请问,我该怎么应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RRY9(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09-08-10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