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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轿车与对方当事人所驾驶假牌照摩托车,且对方所驾摩托车与驾驶资格证不相符,且属于逆向行驶相撞!
本人轿车与对方当事人所驾驶假牌照摩托车,且对方所驾摩托车与驾驶资格证不相符,且属于逆向行驶相撞! 本月某日,我驾驶小轿车在一家加油站加油后,从加油站西出口进入机动车道时与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交警到现场后进行了调解,其责任划分我3对方7.我接受了处理,但对方不服,最后没办法,只有移交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进行责任认定!经现场交警调查:1.对方摩托车为假牌。2.对方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3.对方属逆向行驶。次日,我到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但对方不露面,致使我无法将扣押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取回。如果对方一直不露面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交警所说的要等30个工作日后,我才能拿到我的证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仗剑行天下(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0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