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轿车与对方当事人所驾驶假牌照摩托车,且对方所驾摩托车与驾驶资格证不相符,且属于逆向行驶相撞!

本人轿车与对方当事人所驾驶假牌照摩托车,且对方所驾摩托车与驾驶资格证不相符,且属于逆向行驶相撞! 本月某日,我驾驶小轿车在一家加油站加油后,从加油站西出口进入机动车道时与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交警到现场后进行了调解,其责任划分我3对方7.我接受了处理,但对方不服,最后没办法,只有移交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进行责任认定!经现场交警调查:1.对方摩托车为假牌。2.对方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3.对方属逆向行驶。次日,我到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但对方不露面,致使我无法将扣押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取回。如果对方一直不露面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交警所说的要等30个工作日后,我才能拿到我的证件!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仗剑行天下(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08 21:4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