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女方未婚先孕 男方推脱责任
女方未婚先孕 男方推脱责任 本人急切需求各位律师的咨询帮助
2010年12月初意外怀孕 2011年2月份因其他因素与男友分手
2010年3月去医院检查确定已经怀孕三到四个月
并且因为从怀孕初期与男友发生关系引发宫颈炎症
宫颈一直持续出血到现在 变成重度慢性宫颈炎
医生说再不治疗病情很可能癌化
从发现怀孕四处借钱无果 联系男方 他一直推脱责任
态度不明确 走投无路一直拖到现在已经怀孕八个月
想尽办法才通过查自己号码的详单查到男方母亲的电话号码
男方父母表明会负责到底
男方出口重伤 居然称女方的宫颈炎不是因为孕期与他同房所致
难道这个社会女人身心受伤都得不到公理吗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什么样的方式让他付出他该有的代价
误工费 营养费 和医疗费该怎么样索要
也烦请大家对赔偿金额给予建议
最多可以索要多少
既然男方在精神感情上无法承担责任
就希望别让女方身体白白受创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nyan(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1-07-08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