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追讨代通知金吗?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追讨代通知金吗? 公司因为经营不下去,被其他公司收购了,部分员工拒绝去新公司上班,公司就与不去的同事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我们追问过是否有多一个月的工资代替这一个月的通知期限,公司答复是没有。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吗?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onta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1-12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