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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是委托托运,但中途丢失,只愿赔偿我500元,我能要回我的损失么?

货物是委托托运,但中途丢失,只愿赔偿我500元,我能要回我的损失么? 月28号我父亲托运一部电脑和衣服到兰州,8月6号我去查货,对方告知电脑主机丢失。因为是货运公司是上门收货,当时只有一份货运公司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并没有提到保价与不保价的问题,并且并不是正规的快运单。而且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告知我父亲需不需要保价。只是背面写着如没报价赔偿金额最多按3.5倍赔偿。现在货运公司只愿意赔偿500元,而刚运费我就承担了140元。电脑是08年7月份购买的,光主机的价格就是3000多。
我想知道,如果我想叫货运公司按原价赔偿我的货物我应该抓住几点?
我自己认为,货运公司应该有对保价不保价这个问题上应该有告知义务。

补充:
    货运公司拿货后并不是自己发货,而是委托另外一家货运公司发货。
   我自己认为,我从哪里发货,哪就是我应找的责任人,并不应该是他们委托的那家货运公司。他们委托只是他们的工作内部问题。
   
   我是否可以在补偿这个问题上抓住我委托的那方为责任人,以没有告知需要保价这个出发点去要求赔偿,假设起诉,我的胜算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ble2……(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09-08-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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