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于10月16下班在公司大楼旁边的马路上崴脚骨折,原因为马路的井盖凸出但没有任何提示措施(事后让同事
我于10月16下班在公司大楼旁边的马路上崴脚骨折,原因为马路的井盖凸出但没有任何提示措施(事后让同事 我于10月16下班在公司大楼旁边的马路上崴脚骨折,原因为马路的井盖凸出但没有任何提示措施(事后让同事去拍照井盖已经盖上了,事发的时候有同事在场),向公司提交报告(因为不是交通事故所以缺少“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余资料齐全),结果公司答复相关劳动行政部门驳回,拒收我的材料(没有任何书面驳回报告),说我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需要非本人主要原因”,我想请问,井盖凸出导致崴脚骨折,不算“非本人”吗?我理解的“非本人”应当是自虐自杀或者穿着高跟鞋路面好好的自己崴脚,请协助帮忙判定我属于工伤吗?如果算,是否需要提供井盖凸出证明?有什么办法可以提供呢?当时没想到是骨折没有拍照,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anlike(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5-11-11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