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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案件如果受害方不追究可以撤案吗?

三年前的案件如果受害方不追究可以撤案吗? 09年清明节我岳父回信阳家祭祖,由于不小心引起了一场火灾,烧坏了旁边的同村的一家的板栗树和茶树,受害人家里报了案,由于同村人出面协调受害家人不在追究,派出所也没有再过问,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昨天南阳当地派出所突然把我岳父带走,说是信阳那边公安局下了逮捕令说我岳父前几年因为烧山在逃,已经过了三年了都没事,突然被抓走,如果受害方不追究或提出撤案,能把人给放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汝康(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7-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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