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国家安置退伍军人政策法在省直机关可以不予执行吗?
国家安置退伍军人政策法在省直机关可以不予执行吗? 你好,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地区的一名09年退伍的军人,我因号召党和国家的力量带着安全置卡为国家奉献了我两年的青春。如今退伍在家待业有一年半多,根据国家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应该予已安置。但地方国税局和省国税局坚决拒绝安置,他们说:以转移安置和自谋职业为首,这事实让我们老百姓一点都不满意这种安置待遇。因老百姓团结一致,号召湖南省各个地区退伍军人一起去省政府去请求安置这问题一事。省政府不管,把我们推去了省信访局,然后地方单位的领导知道我们在省政府上访,于是二话不说连夜赶到长沙省政府把我们接回地方去,说给我们个安置的对策,最后又是一言两语给打发了。像我们一个地方的地税局的已签了合同做了临时工,而我们国税局的又反悔拒绝接收我们,连临时工也不让做。所以想恳肯的请求李律师能帮我出个主意吗?我们以后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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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vbxyy……(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7-06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