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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我是在酒店里上班被客人用拳头打伤的,他手上戴有戒指。
我是左脸和嘴唇受伤,上唇的伤口有1.6cm,下唇1.8,都缝了针,脸上有2-3cm的伤口。法医鉴定说我未达轻伤程度。当时我到派出所申请鉴定的时候,派出所就给了我一张申请表。然后我就去做了鉴定,法医又叫我去派出所打一张个人信息给他。这样我来来回回花了两天的时间,才鉴定好。而打伤我的人跟派出所是认识的,我总觉得他们是在托长时间拉关系。请问我这样是不是只构成了轻微伤。到现在所有的医疗费都是自己承担,请问我该用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议?谢谢好心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beib……(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0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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