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很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很急) 出租方(甲方)秦家琪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租凭甲方房屋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租凭房屋位置及项目。租用房屋位于第一山别墅花园第8040.4041门面房(两层两间)商业用房
二,租凭期限:陆年,甲方从2006年6月8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6月8日止,租凭期满后,如乙方需要
续租,在甲方不用作他用的情况下,具有优先权,双方再重新签订合同,其租凭费重新核定.
三,2006年6月8日至2008年6月8日乙方付给甲方租金两年,每年两万两千元;2008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8日两年,
每年付租金两万四前二百元;2010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8日两年,每年付租金两万六千六百二拾元.其中第一年租
金在合同
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到期前10日内付清,超过三天不付侵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乙方接受房屋后,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不影响房屋整体安全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起费用乙方自付.
五,水电费,电话费,城市管理费,卫生保洁费,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经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如需转租他人须经甲方同意.
七,租凭到起后,甲方收回房屋时,对乙方装修,装潢等开支等均不承担补偿责任,如乙方需拆除装潢等 ,拆除后乙方必
须将房屋恢复租凭前原样交给甲方.原为毛坯房(除地面,门面,楼梯).
八,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甲方;秦家琪 有电话号码..........
法人代表;秦家琪
乙方;.,,,,,,,,,
法人代表;.,.,.,.,.,.,.,..,.,.,.,
说明:前几年都是他电话通知上门来收的。07年退迟到6月14号收的,08年提前通知我方来拿的。09年没有通知到6月21号电话来说我违约了,要求重新签定合同涨房租。能算我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龙虾0王子(江苏)
提问时间:2009-08-08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