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爷爷房子动迁(当时爷爷已经过世 没有立遗嘱)有4个子女
家里收到过一封拆迁安置裁决 然后
1、拆迁安置裁决下达后,要在有效期间内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否则会丧失得到救济权利。
2、若被安置人未收到该裁决,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财产损害赔偿。 我的补充: 2015-11-07 23:24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或加微信交流(左侧头像下的手机号即为微信)。
1、收到行政裁决后,应当及时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超过法定期限,行政裁决生效,你们只能要求按裁决结果给予拆迁补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行政裁决过期未复议或诉讼即生效,现在可按裁决请求安置补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建议拿着裁决,来律师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