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现在能否去劳动局告公司
我现在能否去劳动局告公司 你好,我是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于2007年11月2日与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今年2009年7月21日,本人因工作原因与主司发生了争执,现在公司领导要将我辞退(主要是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而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当然本人不接受,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我手头上的工作转交给了另外一名同事。现在公司即不开除我,又不给我分配工作。让我左右为难,最终达到让我自动离职的目的。
我就是想咨询,现在能不能去劳动局告他们,让劳动局强制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并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131……(浙江)
提问时间:2009-08-07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