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我是2015年3月26日入职公司的。入职职位:普通操作工!入职后不久因公司没有打更的!人事部门的管理
我是2015年3月26日入职公司的。入职职位:普通操作工!入职后不久因公司没有打更的!人事部门的管理 我是2015年3月26日入职公司的。入职职位:普通操作工!入职后不久因公司没有打更的!人事部门的管理员跟我商量可不可以打更!我当时是讲的和操作工一样的待遇就可以!
可是没过多久公司换领导了!把我的工作时间加长了!中午工人吃饭休息时间我负责车间守护!
另外因保洁员被安排每天到食堂帮厨,便把男厕所保洁的工作分配给了我!
上述工作的分配合不合理?适合劳动法的规定吗?还有,像我这样的以打更为主并兼职其他工作的员工受法律保护吗?公司除打更以外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都享受法定节假日的待遇。唯独打更的没有法定节假日的一切待遇!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04270962(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5-11-0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