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在单位上开电动车与对方的电,单位规定不准骑车,但那天单位发福利

本人在单位上开电动车与对方的电,单位规定不准骑车,但那天单位发福利 本人在单位上开电动车与对方的电,单位规定不准骑车,但那天单位发福利,所以骑了车,对方还载了女同事,对方受伤住院,女同事看了门诊沒大碍,单位己走工伤。问对方要求培尝营养费、精神费、伤残费合理吗?具体怎样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5-11-03 11:3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