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总公司及分公司全部被新公司全资收购,原公司不愿意支付补偿,新公司欲与员工重签新的劳动合同
总公司及分公司全部被新公司全资收购,原公司不愿意支付补偿,新公司欲与员工重签新的劳动合同 总公司及分公司全部被新公司全资收购,原公司不愿意支付补偿,新公司欲与员工重签新的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中原公司工龄接续可做为解除合同赔偿依据,但新公司工龄将按新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请问在以上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不同意签定新合同并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原公司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11-02 22:33